警察起诉公安局一审胜诉:事发8年后的处罚被撤销(13)

唐建玉不服警方的处罚决定 , 称当时被对方两人殴打的情况下 , 自己还手是正当防卫 , 遂向宜章县政府申请复议 , 县政府维持了公安局作出的处罚决定 。 此后 , 唐建玉将宜章县公安局、宜章县政府告上法庭 。

“是我鼓励她起诉公安局的 。 从头到尾都是我在鼓励她 。 ”杨波接受采访时介绍 , 自己身为警察抗压能力较强 , 但还是由于各种压力之下的分歧 , 他和唐建玉在2012年办了离婚手续 , 不过至今仍一起生活 。

唐建玉提起行政诉后 , 桂阳县法院一审认为 , 宜章县公安局对唐建玉作出的治安行政处罚事实清楚;宜章县公安局2010年2月立案 , 在未经审批延长办案期限的情况下 , 直到2017年1月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属程序瑕疵 , 但不构成其行使行政权力的限制 。 一审法院驳回了唐建玉要求撤销警方处罚决定的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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