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起诉公安局一审胜诉:事发8年后的处罚被撤销(11)

事情还得回溯到2010年2月 。 因为“桃色短信”风波 , 宜章县车检中心副站长唐建玉与本单位职工李某、范某在办公室发生肢体冲突 , 三人均受伤 。 唐建玉报案 , 宜章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立案调查 。 唐建玉的伤情经鉴定为轻微伤 。 警方组织双方进行过两次调解 , 未达成一致 。

唐建玉认为 , 自己被打系车检中心站长胡继瑛指使 。 2010年5月 , 她开始实名举报胡继瑛和宜章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谭二祥等人 , 当地有关部门介入调查 。

2010年10月 , 宜章县法院作出判决 , 认定谭二祥收受县车检中心汽车修理厂合伙人谷名富的贿赂款12万元 , 个人实得6.2万元 。 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谭二祥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

2010年5月底 , 宜章县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胡继瑛立案侦查 。 胡继瑛先后被拘留、取保候审 。 2010年12月 , 宜章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 认为胡继瑛利用职务之便 ,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7200元 , 但犯罪情节较轻 , 认罪态度较好 , 决定对其不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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