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来水集团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被罚743万(19)

当事人应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中国银行天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分行、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行、浙商银行天津分行所属网点等市财政指定非税收入收缴银行对公网点 。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 本委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 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 可以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者天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 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 , 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