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长发文:事业编职级并行,乡镇工资高于县直( 二 )

一、树立择优导向 , 发挥激励效应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明确了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具备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任职年限和资历等基本条件 , 同时也规定“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 , 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 。 我们必须坚持正确用人导向 , 准确把握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择优性 , 体现鼓舞先进、鞭策后进的正向激励作用 。 提拔使用干部 , 要全面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 , 坚持公在公心、公在事业、公在风气 , 让那些想干事、肯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有更好用武之地 。

2018年 , 山东省明确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结果“一等”的市 , 在政策规定允许范围内 , 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至少增加一名 , 适当提高有关部门(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对招商引资、招才引智考核排名前3位的市 , 全市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提高一个百分点;对考核排名后3位的市 , 由省委领导约谈市委书记、市长 。 下一步 , 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考核工作质量 ,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 既在考准考实上下功夫 , 扎实推进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和定期考核等工作;又注重从全局看个体 , 把对领导班子的考核和对个人的考核挂起钩来 , 真实反映干部的品行、实绩和能力 , 为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提供可靠依据 , 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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