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婚内“恋爱”诈骗获刑 前夫不服共债370万申请抗诉( 九 )

2006年 , 景玉生与王丽结婚不久收到来自株洲法院的民间借贷纠纷案执行通知书 。 澎湃新闻采访人员 卫佳铭 摄

  未离婚时被判共同承担370万元债务

  2013年9月25日 , 南京溧水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 , 王丽进入南京女子监狱服刑 。 2014年4月17日 , 经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 , 王丽在狱中与景玉生办理了离婚 。

  在这段婚姻关系结束之前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13年就刘某某与王丽民间借贷纠纷案作出民事判决 , 认定涉案的370万元借款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 景玉生承担连带偿还义务 。

  景玉生不服 , 遂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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