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公交司机口角,朝头部打了一拳获刑一年半( 二 )

澎湃新闻采访人员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二中院)获悉 , 8月1日 , 该院审结这起案件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据上海二中院介绍 , 2019年3月3日晚 , 陈某在邯郸路某饭店参加同学聚会 , 聚会结束后已是晚上10点多 , 喝了不少酒的陈某带着女儿乘坐公交车返回住处 。 上车时因为投币问题 , 陈某和司机巫某发生口角 , 女儿和车内乘客一再劝阻其不要和巫某争执 , 巫某也向陈某进行了解释 。

不料陈某仍不依不饶 , 当公交车行驶至运光路近伊敏河路时 , 情绪激动的陈某竟对着巫某的头部打了一拳 , 巫某顿觉头晕 , 立刻紧急停车并报警 。 面对公安机关的讯问 , 陈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 。 经鉴定 , 巫某因外伤致额面部软组织挫伤已构成轻微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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