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公交司机口角,朝头部打了一拳获刑一年半( 三 )

2019年6月10日 ,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指控陈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向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虹口区法院)提起公诉 。 在法院审理阶段 , 陈某家属向被害人巫某代为赔偿了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

6月27日 , 虹口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 对被告人陈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一审宣判后陈某不服 , 提出上诉 。

日前 , 上海二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

陈某称 , 本案起因系其受到被害人言语侮辱 , 且其打了被害人一次后就停止了侵害 , 并未使事态恶化 , 也没有造成国家和其他个人的财产损害 , 原判决量刑过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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