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前未休年假?男子的一个操作让他获3倍日工资补偿( 三 )

按日工资三倍补发报酬

法院经审理认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5条规定 ,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 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 , 享受带薪年休假 。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3条规定 , 工作年满1年不满10年即可享受5天年休假 。

而陈某在离职前确实未享受2018年度的5天年休假 , 被告医院认为陈某要工作到2018年9月19日 , 即年满一个自然年 , 才具备享受带薪年假资格的观点缺乏法律依据 , 医院应当支付原告陈某相应的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 。

至于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工资报酬的计算 ,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5条、《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2条的规定 ,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 , 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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