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征求意见:工资至少每月足额支付一次(21)

第三十七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其他负责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一)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 , 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的;

(二)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

对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 , 有关部门应当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高档生活消费等方面予以限制 , 并限制乘坐飞机、动车、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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