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婉婷母亲案件一审三年后重新开庭 改控两宗罪( 二 )

针对涉嫌滥用职权罪 , 哈尔滨市检察院指控 , 张明杰曾系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 主管哈尔滨市原种繁殖场(以下简称原种场)国有企业改制工作 , 并任道里区改制领导小组组长 。 2009年7月 , 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发布有关原种场整体产权转让公告 , 公布标的底价为6160万元 , 且转让不包含国有土地使用权 。 公告期限内 , 哈尔滨市东江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江公司)提出受让申请 , 并缴纳了交易保证金 。 此后 , 张明杰组织道里区及原种场改制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对不包含有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内容的《哈尔滨市原种繁殖场产权转让合同》进行审议 。 同年8月 , 在张明杰主持下 , 东江公司、原种场及其上级主管单位哈尔滨市道里区农林水务畜牧兽医局在哈尔滨市道里区田地大厦举行产权转让签字仪式 。 张明杰以着急开会、合同事先已经审议为由 , 蒙蔽原种场及其上级主管单位有关人员在已被加入包含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内容的《哈尔滨市原种繁殖场产权转让合同》上签字 , 并将三方签字的转让合同拿走 , 未由原种场及其上级主管单位留存 。

其后 , 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了《产权交易凭证》 , 张明杰命原种场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公章等证照交予东江公司有关人员 。 2010年至2011年间 , 张明杰利用其作为哈尔滨市道里区政府副区长 , 主管农村征地工作职务之便 , 在哈尔滨市哈齐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哈齐客专)、哈尔滨市土地储备中心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征收土地过程中 , 虚构原种场土地使用权已转移的事实 , 致使魏奇非法获取征地款共计人民币3.4985亿元 。

魏奇获得上述款项后 , 将其中人民币3135万元用于支付部队天线迁移补偿款 , 人民币9737.7万元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及各项税费 , 余款人民币2.21123亿元被魏奇所属公司使用 。

检方认为 , 张明杰作为道里区副区长 , 在主管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和农村征地工作工程中 , 滥用职权 , 致使公共财产损失共计人民币2.21123亿元 。

检方还指控 , 2009年8月 , 东江公司并购原种场后 , 张明杰作为道里区副区长 , 在继续主管原种场职工安置工作过程中 , 未按规定由转让方负责发放职工安置款 , 而是同意将6160万元人民币违规转入由东江公司实际控制的以原种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中 , 并由受让方东江公司负责发放职工安置款 , 致使其中11467218.50元人民币至今未归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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