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发表《新疆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白皮书( 九 )

为了强化对信教群众的精神控制 , 宗教极端势力持续煽动信教群众抵制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 排斥现代科学知识;歪曲炮制所谓“教法、家法” , 将其作为行为准则 , 对抗国家宪法法律;鼓吹“来世天定” , 蛊惑信教群众拒绝学习掌握就业技能、改善经济条件、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 大量群众不具备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 , 不具备基本法律知识 。

在宗教极端主义的渗透和控制下 , 许多人参与或者被教唆、胁迫、引诱参与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 , 但尚属情节轻微 , 或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一些人虽因恐怖活动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被定罪处刑 , 但并未完全脱离宗教极端主义束缚 。 由于上述人员受宗教极端主义毒害深 , 丧失了对正常生活和法律界限的理性辨识能力 , 如果不对他们采取积极干预措施 , 就不能解除宗教极端主义对他们的桎梏 , 就无法使他们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 , 就不可能使他们实现个人的更好发展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