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再审:女职工退休年龄如何确定(50还是55?)( 二 )

1995年6月24日 , 供电公司与王小玉签订《劳动合同书》 。 约定合同期限从1995年6月24日起至2005年6月24日止;工作内容:甲方根据本企业生产、工作的需要 , 安排乙方从事生产岗位工作 。

2005年6月25日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内容同上一期 , 续订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 , 从2005年6月25日起至退休止 。

员工:我是女干部 , 坚决不同意50岁退休!

人社厅:你是女工人 , 就得按50岁退休!

人社厅答辩:根据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的规定 , 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应分为两个阶段: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前 , 按"身份"办理退休;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 , 尤其是《劳动法》颁布后 , 按"退休时所在岗位"办理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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