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再审:女职工退休年龄如何确定(50还是55?)( 六 )

综上 ,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 , 适用法律正确 , 依法应予维持 。 判决如下: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王小玉仍不服 , 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

最高法院一锤定音:女职工退休年龄不以身份确定 , 应按岗位确定!

最高法院经审查认为 , 结合王小玉的再审申请理由 , 本院主要对王小玉应当以身份性质办理退休还是以工作岗位性质办理退休问题进行审查 。

根据《劳动部关于试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劳力字﹝1992﹞46号)、《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全员劳动合同制职工退休、退职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169号)、《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等文件的规定 , 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 , 职工需要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 , 要按照现工作岗位国家规定的年限和条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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