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代理借贷纠纷案 安徽一律师被控诈骗罪及"涉黑"(13)

此外 , 李光建等人还在庭上提出质疑 , 称本案的委托代理协议、起诉状上并非王仁芳的亲笔签字 。 2019年8月15日徐维琴、邵柏春等人涉黑案的庭审上 , 王仁芳对此也予以证实 。

吕先三并未因此停止代理王仁芳案 , 而是让王仁芳补上了相关手续 。 并向徐维琴表示 , 今后遇到类似情况 , 委托代理协议、起诉书等文件不能找人代签 。

在吕先三向警方的供述中 , 他称之所以继续为徐、邵等人代理 , 是因为入行以来从未接手过标的额这么大的案子 , “我就是想把案件做好 , 以后能和徐、邵夫妇继续合作 。 ”

2014年11月25日 , 瑶海区法院对王仁芳案宣判 , 认为无法认定广齐公司打给徐维琴妹妹的款项是还给王仁芳的 , 因此判决李光建偿还借款300万元及利息 , 李劲明和广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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