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代理借贷纠纷案 安徽一律师被控诈骗罪及"涉黑"(17)

李光建告诉办案民警 , 这两份说明的内容并不真实 , 因为他和广齐公司的还款已经超过了约定本息 , 他也不愿在说明上签字 。 但徐维琴承诺 , 如果她从广齐公司追回这600万 , 可以折抵李光建本人欠下的借款本息 。

为了防止徐、邵反悔 , 2013年12月30日 , 邵柏春在李光建的要求下也写了一份说明 , 称如果自己和王仁芳通过诉讼向广齐公司追回借款本息 , 便同意用其抵扣李光建的其他借款 。

针对此事 , 邵柏春到案后曾向警方供述 , 李光建的两份“说明”都是在吕先三指导下写的 , 是为之后的诉讼做准备 。 李光建也曾向警方证明 , 2013年12月26日他在“说明”上签字时 , 吕先三在现场 , 还说“这样写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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