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家庭再生养:那些害怕被喊“妈妈”的母亲们( 五 )

  阿萍和蔡先生不敢耽误分秒 , 立马投入到第二次试管婴儿的赌注中 。

  鸿沟

  不少失独家庭在试管婴儿彻底失败后 , 只能选择收养 。 多位失独再生养人士估计 , 大约80%的家庭通过收养重新成为父母 。

  但收养也并非一条坦途 。

  按照《收养法》的规定 , 符合被收养条件孩子主要有三类 , 一是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 符合这些标准的孩子 , 只能到福利院寻找 , 但留在福利院的孩子 , 多数存在先天性残疾 。 “不是说我们歧视残疾孩子 , 而是我们一把年纪了 , 带个残疾人太吃力 。 ”一位失独母亲说 。

  即便通过亲友介绍或幸运捡到婴儿 , 要给这个孩子登记户口 , 让许多家庭焦头烂额 。

  六年前 , 59岁的贵阳失独母亲阿仙在河边散步时 , 捡到一名弃婴 , 考虑到自身已丧失生育能力 , 她准备将孩子带大 , “就当自己亲生的 。 ”可当她想给孩子上户口时遇到了难题 , 如何证明这名孩子属于“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 让她在各个部门之间“跑了大半年” 。

  当时 , 她所在的云岩区卫计委一位科长体谅她的处境 , 带着她四处求助 , 有一次碰壁后 , 她感到走投无路 , “坐在地上哭昏过去了 。 ”最后 , 她联系了省级有关单位 , 通过公证手段 , 才将孩子的户口落到自己名下 。

  不管是通过收养还是试管婴儿受孕 , 将一个襁褓中的婴儿拉扯成人 , 他们仅仅迈出了“万里长征的第一步” 。

  经过种种努力 , 阿萍和蔡先生最终也拥有了一个男婴 。 看到孩子的那一刻 , 蔡先生和妻子感慨 , “我们又可以做回父母了 。 ” 蔡先生想起大儿子离世前的那个父亲节 , 儿子还在病床上给他发来了短信 。 他以为此生再也无缘父亲节 , 这个新生命的到来 , 让他仿佛看到了大儿子生命的延续 。

  “不能再时时刻刻想以前的事了 。 ”蔡先生说 。 新生命带来的激动 , 替代了部分悲痛 , 有了孩子 , 也就有了活下去的理由 。

  此时 , 阿萍已经54岁 , 蔡先生也已经53岁 , “本来都是当爷爷奶奶的人了 , 现在要重头做回爸爸妈妈” 。 但随着孩子日渐长大 , 许多此前他们从未想过的问题 , 也集中爆发出来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