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上调工伤待遇 1至4级伤残月增加192元( 三 )

工伤人员不得同时享受工伤、养老待遇调整 , 应将两个通知规定的调待总额进行对比 , 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 。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王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