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天长公安办理行政案按下“快进键”

  天长公安办理行政案按下“快进键”


安徽天长公安办理行政案按下“快进键”

//安徽天长公安办理行政案按下“快进键”//[]

  图为违法嫌疑人自行书写材料 。

  □ 本报采访人员  范天娇 文/图

  □ 本报通讯员 陈思忠

  “我于2019年8月4日13时许,在天长市新街镇李坡村某超市内,为了赢点钱,与吴某、代某、陈某等人用麻将牌以打‘小花’‘600元圆子’的方式进行赌博……我现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接受处罚,保证以后不会再犯了 。 ”

  因参与赌博,何某等人被传唤到安徽省天长市公安局汊涧派出所进行询问 。 与以往不同的是,民警不再一一制作询问笔录,而是选择让他们自行书写书面材料,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违法经过叙述等,简明扼要、一目了然,节省大量办案时间 。

  这是天长市公安局自今年4月1日启动行政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后带来的变化 。 除了询问查证,该局对处罚告知、取证要求、审核审批等环节都进行了“瘦身提速”,快办案件量占到行政案件总量的41.3%,办案效率平均提升3倍,无一复议诉讼情况,实现了执法效率与执法效果的双提升 。

  细化操作打消民警顾虑

  按照2019年1月1日实施的新版《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不适用简易程序,但事实清楚,违法嫌疑人自愿认错认罚,且对违法事实和法律适用没有异议的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可以通过简化取证方式和审核审批手续等措施快速办理 。

  但在执法实践中,天长市公安局发现,不少基层民警对于如何运用快速办理机制收集证据、如何操作快速办理审批程序等具体问题存在疑惑,甚至有少数民警认为行政案件快速办理经不住当事人复议和诉讼,不敢用快速办理,以致于该程序规定实施后的4个月内,该局无一起行政案件适用快速办理 。

  如何打消办案民警的顾虑?今年4月1日,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天长市公安局结合执法实际,制定出台《天长市公安局关于开展行政案件快速办理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分别从适用条件、调查取证、处理决定、执法监督等方面对快速办理进行详细的操作规定,并制作了所需的案件模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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