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犯罪“魔童”,只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就够了吗?( 六 )

第一 , 对未成年人的严重恶性犯罪 , 考虑“个案特别处理” 。

郑功成委员表示 , 如果没有刑事责任和刑法处置 , 不足以震慑 。 对未成年人不光是预防犯罪的问题 , 还要有惩治犯罪的内容 。

李钺锋委员说 , 对于未成年人严重犯罪和重复犯罪的 , 不应该再减轻处罚 。 可以考虑作身心健康和行为能力鉴定 , 如果发育成熟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可以按成年人进行处罚 。

有与会人员建议设立未成年人重罪审判的特别法庭 , 统一审理未成年人重罪犯 。 殷方龙委员建议 , 对未成年人犯罪并不宜一刀切、统统不追究法律责任 , 有的情节特别恶劣、民愤极大的 , 可以考虑个案的特别处理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