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聚餐女员工酒后死亡 家属起诉公司、同事、火锅店索赔百万(11)

同桌就餐的人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陈晓林告诉红星新闻 , 对此会主要审查这样几个方面:包括同桌饮酒者是否存在强迫性劝酒;是否在死者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能力的情况下 , 仍劝其饮酒;是否明知死者身体状况不能饮酒 , 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是否用语言刺激死者饮酒、有斗酒行为 , 足以导致死者醉酒从而可能发生人身损害的危险 。

而针对聚餐组织者的责任 , 陈晓林认为 , 应当分情况审查 。 比如当参与聚餐的人因为饮酒 , 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 , 神志不清 , 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 , 组织者如果采取放任不管的态度 , 没有将其送至医院就治或安全送回家中 , 那么组织者也应当承担与其注意义务相当的责任 。 此外 , 本案中 , 公司作为聚餐组织者 , 出于人道主义 , 帮助员工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给予一定经济帮助 , 也是公司应尽的责任 , 符合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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