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聚餐女员工酒后死亡 家属起诉公司、同事、火锅店索赔百万( 八 )

医美公司组织员工聚餐的行为本身并无不当 , 也无过错 。 但公司在意识到周女士已经过度饮酒可能导致发生人身损害的危险时 , 仅仅是安排了员工送她回家 , 交与其家人 , 却没有进一步采取必要的救护措施或者轻信能够避免 。 因此 , 法院认为 , 医美公司作为聚餐组织、召集者 , 未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 , 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

公司聚餐女员工酒后死亡 家属起诉公司、同事、火锅店索赔百万

----公司聚餐女员工酒后死亡 家属起诉公司、同事、火锅店索赔百万//----[北 京 联 盟 http://www.010lm.com]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