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高中女生起诉12年未见的母亲,母亲一句话让她泪崩( 五 )

“小美 , 你妈妈让我转告你 , 她现在已是胃癌中期 , 希望有朝一日你能谅解她 。 ”整个调解过程面对妈妈都少有表情的小美瞬间泪奔了 。

法官说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二条规定 ,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 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 , 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 第十八条规定 , 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 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育费 。

本案中原告父母离婚时间是2007年 , 当时双方协议被告每月支付300元抚养费 。 而2018年度浙江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9471元 , 平均每月2456元 , 尚在读书的小美还没有经济能力 。 根据上述情况 , 被告原来给付的抚养费目前显然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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