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高中女生起诉12年未见的母亲,母亲一句话让她泪崩( 六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 ,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 , 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 有特殊情况的 , 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本案中 , 被告再婚后养育两个孩子 , 尚有14万多债务未履行 , 身患癌症 。 根据上述情况 , 被告负担能力有限 , 显然应酌情降低抚育费 。 法官表示 , 如果在调解过程中 , 小美的妈妈能够告知病情 , 小美可能会撤回起诉 。 事已至此 , 调解协议无法更改 , 加之小美的妈妈也愿意承担今年10月份起的抚养费 , 因此这个结果让法官也留下了“遗憾” 。

【编辑: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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