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新证券法明确:信息披露违法最高可罚1000万元( 三 )

四是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要求 。 新证券法设专章规定信息披露制度 , 系统完善了信息披露制度 。 包括扩大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范围;完善信息披露的内容;强调应当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规范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愿披露行为;明确上市公司收购人应当披露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确立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开承诺的信息披露制度等 。

五是完善证券交易制度 。 优化有关上市条件和退市情形的规定;完善有关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用未公开信息的法律禁止性规定;强化证券交易实名制要求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 , 出借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完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制度;规定证券交易停复牌制度和程序化交易制度;完善证券交易所防控市场风险、维护交易秩序的手段措施等 。

六是落实“放管服”要求取消相关行政许可 。 包括取消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调整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业务的监管方式 , 将资格审批改为备案;将协议收购下的要约收购义务豁免由经证监会免除 , 调整为按照证监会的规定免除发出要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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