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老员工重新入职 企业为不签“长期”合同花招频出

  或工作快满10年被重新入职 , 或被频换派遣公司 , 有职工叹息——

  “签个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咋这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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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一些用人单位“用尽心机” , 通过让老员工重新入职、为派遣工频换派遣公司等方式 , 让劳动者权益受损 。

  升了副班长後 , 每月工资涨了200元 , 还多了80元通勤补助 , 可渖阳某机械加工厂二车间维修工赵辉并不开心 。 今年是他工作的第10年 , 到3月他就可以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 可在这个节骨眼上 , 厂里却要求他主动辞职 , 再重新入职 , 作为补偿给他升职、加薪 。 和他“厂龄”相仿的几位同事也都被重新入职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法》规定 ,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 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 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然而 , 《工人日报》记者近日采访发现 , 为了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有的用人单位辞退工作即将满10年的员工然後再让其重新入职 , 或为派遣员工频换派遣公司使固定期限合同签订次数不足两次 , 甚至强迫员工签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 , 频频让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 。

  为不签“长期”合同频出花招

  2018年底 , 赵辉同时收到了一份拟好的辞职报告和一份新员工入职申请书 。

  车间主任和分管人事的副总经理陈晨找赵辉和几位同事谈话 , 明确说公司不会和员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并表示劳动合同有没有固定期限对他们工资待遇没任何影响 , 该缴的社保还会足额缴 , 该晋陞的员工还会给予机会 , 而且还会“给点补偿” 。

  “我们几个人都是年近40岁的中年人 , 在这儿干久了 , 不愿意跳槽 。 但公司这样做 , 我们也没勇气反对 , 只能接受 。 ”赵辉无奈道 。

  与对赵辉等人的做法不同 , 为了不与周正然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另一家用人单位的做法是让他频换派遣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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