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报女孩未必是重男轻女,而是源于不成文规定

之前写过不少关于性别比的辟谣文章 , 有不少人对我说漏报瞒报女孩也是重男轻女 , 不过好在还承认这种现象 , 而不再持杀婴的错误观点了 。 关于女孩漏报的问题 , 看了一些相关资料 , 跟大家分享一下 , 中国女孩漏报的数量实际上是被严重低估的 , 这种现象是长期存在且政策默许的 。 2000年人口普查显示中国的生育率只有1.22;2005年人口抽样调查显示生育率只有1.33 。 然而 , 计生委和主流人口学家认为由于漏报(尤其是低年龄组的女孩漏报与超生) , 将生育率调整为1.8 , 可见国家是清楚且默认女孩漏报状况的 。 出生登记是复杂的并且会产生行政费用 , 孩子出生后 , 正式登记首先就需要有发给弦于的医学出生证明书 。 很多农村的孩子出生在医院外 , 这种情况下医学出生证明就会由村民委员会提供 , 助产士要签字 , 下一步获取出生证明 。 村一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向孩子的母亲发出证书并向乡镇一级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 然后乡镇一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向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报告出生情况 。 最后 , 父母持出生证和自己的相关证件到乡镇一级公安部门领取户籍登记卡 。 另外 , 很多农村会为持有户籍登记卡的新生儿分一块土地 , 不过一些地区是以男性人头数来分地 , 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漏报的多是女孩的原因 。 女婴晚登记的原因 , 除了避免一个漫长的行政程序外 , 还包括避免罚款和想要一个合法出生的儿子 。 一旦孩子是计划外出生的 , 父母要负担5000到20000元的罚款 。 这样的罚款数额对于在2000年时人均收入2253元的村民来说是比巨款 。 除非支付罚款否则农村孩子不会得到出生证、 户籍卡或者土地 。 也就是说 , 只有支付罚款这些孩子才合法存在 。 然而 , 一些农村家庭直到他们生出儿子才会给女儿正式登记 。 例如 , 如果这个家庭的第二个孩子是女孩 , 那么父母会直到生出儿子并正式登记后才给女儿登记 。 如果情况是这样的话 , 我们会发现大龄女孩晚登记这种情况迅速增加 。 对1982、 1990、2000和2010年的全国人口普查的研究分析表明孩子增加的原因在于超过18岁的孩子晚登记 。 例如在1990年到2000 年(8到18岁)的人口普查中增加的孩子中女孩却占到了66% 。 也就是说 , 7岁以上晚登记的孩子中有65%是女孩 。 不过 , 晚登记的女孩仅占漏报女孩的小部分 。 如果在入口当中存在漏报的女孩 , 那我们如何去发现她们呢?一个可行的办法是对乡村小学中的入学儿童进行比较 。 漏报的女孩一样上学 有人认为 , “不可能隐藏女孩 , 真正的失踪女孩不会去上学” 。 一个关键的发现是失踪女孩能在小学招生中发现 。 然而中学入学需要户籍卡 , 因为这些学校位于乡镇中心或县城 , 但村里的小学对登记和入学要求宽松 。 在陕西农村的实地考察期间 , 我们发现小学一二年级的性别比与出生性别比率相比更均衡 。 2014年在对18所乡村小学的调查中 , 我们对1996年的出生性别比率与2003年7 岁孩子入学性别比率进行了比较 。 18个村庄里有16个都发现了这种情况 , 在7岁的孩子中间至少有一个额外的女孩出现 。 每个学校的数字从1到6不等 , 平均会有2个女孩 。 虽然在乡村一级增加女孩的数量不大 , 但在省一级数量可观 。 例如 , 2004年时陕西就有27888个村民委员会 。 如果 , 在小学生入学时增加女孩的数量平均为2个 , 那么我们可能会观察到一省内就会增加55776个女孩 。 我们调查了1980年到1995年间孩子的出生年月和1987年到2002年间7岁孩子的入学情况 。 1992年 , 陕西出生登记(1到1岁)数为626179 。 然而 , 1999年省教育统计报告称有704628个7岁孩子入学 。 比较发现 , 这些学校里多出了78449名学生 。 其中绝大部分是农村学生 。 1992年 , 陕西的农村人口占到70%以上 , 而且这些孩子是在自己的家乡入学学习 。 这些学校规模大小不等 , 可招收50到500名学生 。 对几个学习的校长采访后 , 得知只要家长支付学费孩子就可以入学 。 实际上 , 即便孩子没有正式登记( 只要付费)就让他们入学可以扩大学校的招生规模 , 对学校来说是有利可图的 。 隐藏女孩是政策默许 实际上 , 隐藏现有的女孩尤其是隐藏已死的孩子不是个人问题 , 对这些计划外孩子的处理涉及到村委会和地方官员的利益 。 当地政府、学校和村民不报告出生人口的动机如果农村的女孩有那么多 , 那么从年到年那些未登记出生的孩子如何能隐瞒那么久?致使当地政府和村民隐瞒那些女孩子的因素是什么?进一步来说 , 为什么农村小学制度允许这些孩子上学 , 并且报告其存在于政府招生的范围内 。 正如我们提到的 , 村民们有抚养女孩不至于放弃她们的一些动机 。 事实上 , 抚养孩子和杀死她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 农村家庭抚养女孩子也许是由于社会和经济的原因 , 然而他们不杀掉女孩是由于法律和社会的原因 。 在很多关于失踪女孩的文章中 , 其假设是村民们杀死女孩比抚养她们更为容易 。 然而实际情况却是 , 当地公安和社区居民更加漠视和不上报失踪女童的现象 , 而不是谋杀女孩或女孩的意外死亡 。 尽管一个新生的只被母亲照顾了九个月的婴儿的失踪在一个小的社区里是一个大问题( 也可以是母亲失踪几个月来生产婴儿) 。 一些研究者指出: 传统的实践和重男轻女思想是驱使人们溺杀女婴的动机 , 许多类似的研究者忽视了将原因归结到社区文化以及敬畏生命和来世上 , 许多西方学者和采访人员们似乎表明 , 杀死小孩不会发生在一个文化和真空社会中 。 村民们知道孩子什么时候来到人世 , 同时他们也清楚养活一个孩子的法律和精神上的后果 。 被研究者认为村民或许还相信精神、灵魂以及因果报应 , 尽管孩子们是被非法杀害的 。 因此 , 当学者们发现在一些地方登记死亡的女孩的数量比男孩多 , 这并不是说那些未被算在内的女孩就死了 。 事实上 , 登记死亡人数的增加反映了相反的情形 , 死亡报告是由于难以隐藏才产生的 。 随着公社制度的结束 , 开始计划生育后 , 村民登记孩子出生的经济必要性发生了变化 。 在20世纪70年代小孩出生时性别比例是相对正常的 。 出生时性别比例平衡的一个可能的原因是人们有强烈的动机登记孩子的出生 , 不像家庭责任制给农民提供土地 , 这样他们就可以养活自己;在公社体制下 , 适宜官方登记的成人和孩子的数量来给家庭分配食物和基本的生活资料 。 那时候不进行出生登记意味着一个家庭必须要用其它成员的食物来养活多余的孩子 。 如果在20世纪70年代公社制度盛行的时候或者说早十年实行计划生育 , 我们便可以发现更少的失踪女孩 。 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引入为农民提供了养活孩子的渠道 , 并且减少了出生登记的必要性 。 解释大量失踪女孩存在的重要原因是政府部门与当地官员对不报超生孩子的低效管理 。 国际计划2005的一项报告表明公安局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之间严重地缺乏协调和监督 。 虽然两个部门都负责提供出生证明 , 但在许多时候 , 两个部门都认为出生登记不是他们的责任 。 由于部门之间弱势的协调 , 一些更有权利的部门或官员(比如乡党委和乡政府)就可能干预出生登记报告 。 的确 , 当地镇或县的官员有很强的不报超生孩子的动机 。 在全国主要人口普查年 , 干部管理体制在女孩的数量和宽松的出生登记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 在每一个管理人口的镇或者县 , 都有一个政府首脑(乡长或书记) 。 他们是领导干部并且是当地最高的领导 , 尤其是党委书记对政策执行与向上级汇报有最后拍板的权力 。 为了减少地方主义 , 领导干部每三到五年换届 。 这些官员可能晋升到更高一级的管理层次上 , 比如说从乡镇到县 。 然而 , 如果他们干的不好 , 这些领导干部可能被平级调动 , 从一个乡镇到另一个 。 调动的类型取决于他们执行县上或市上领导传达的政策的程度 。 领导干部所执行的政策目标的数量和种类在中国是不断变化 , 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主要有四项: 社会稳定、计划生育、税费征收以及经济发展 。 当地干部来说 , 计划生育的成功与失败取决于数量、 出生率以及超生数量 。 在20世纪80年代早期报道强迫人工流产和绝育都是县领导干部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减少出生的命令而产生的 。 计划生育已经变成了一项优先政策 , 并且晋升也取决于出生率低于已建立的目标 。 然而 , 村民们对计划生育政策总是逃避 。 80年代初开始实行计划生育 , 到80年代中期对领导干部来说一家只生一个孩子的政策已经明显的在农村地区不可行 。 领导干部被分配到特定的乡镇或县只呆三到五年 , 在此期间领导干部要保持出生率的降低以及社会的稳定 。 对这些干部来说关键是在他们调离一个地方之前的几年内保持有效的政策执行 。 假如领导干部想晋升 , 村民们又反对计划生育(不登记女孩) , 结果是 , 干部也可能不报超生孩子 。 的确 , 对于干部来说 , 最有利的不是强迫父母交罚款和进行登记 。 结果 , 领导干部把超生问题留给下届党委书记 , 而他或她在任期内也将不上报这些已经被隐瞒的孩子 。 在2004年对村领导、计划生育干部以及村支部书记的采访中 , 他们解释了对未登记的女孩这种情况普遍接受 。 确实 , 村领导和计划生育干部对他们村未登记孩子的数量也感到惊奇 。 许多干部承认 , 如果超生孩子出生在贫困的家庭 , 很难对他们实行罚款或强行登记 。 许多贫困家庭都没有钱 。 一个村民有四个孩子(三个女孩 , 最小的一个是男孩)说道:“从石头身上是得不到血的” 。 村干部是当地社区居民 , 他们每隔三到四年不调动 。 结果 , 他们无法逃避或隐藏自己的政策决定 。 在分散的计划生育宣传活动中 , 当村干部接到乡镇府的实施出生定额的命令时 , 他们不得不把压力施加在村民身上来降低出生率 。 然而 , 这样的计划生育活动只是每隔几年出现一次 ,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未长期实行 。 而且 , 通过强制措施实行计划生育给村民和干部之间的个人关系带来一系列压力 。 对干部来说 , 不上报超生孩子比实行计划生育更容易一些 。 最后 , 小学制度允许未注册孩子入学的原因是金钱和政府管理 。 从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 , 农村小学依靠当地政府和学生的交费来运行 。 由于计划生育实施的成功 , 每年几乎没有上不起学的孩子 。 直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和2000年以后 , 许多农村小学由于入校生减少进行了合并 。 因此 , 从学校的角度出发 , 接收未登记的孩子入学时增加费用和收生率的一个办法 。 另一方面 , 在访问期间 , 村书记和乡党委书记试图拒绝承认在他们管辖的区域内存在超生孩子 。 通过中国教育的大数据表明 , 中国女孩的整体受教育水平不仅不差 , 反而是优于男孩 , 男孩危机现象不仅城市 , 农村同样存在 , 具体的在这里我就不详细说了 。 写这篇文章只是想说 , 第一 , 中国的重男轻女现象远没有一些媒体和女权大V说的那么严重 , 不仅溺杀女婴的说法纯属谣言 , 那些没有上户口的女童 , 不一定就是重男轻女的缘故 , 实际上是政策默认甚至允许的 , 她们的生存也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糟糕 , 同样能够接受中小学教育 , 在高等教育阶段 , 女生数量还多于男生 。 而在死亡率方面 , 男性在85岁以下所有年龄段的死亡率均高于女性 , 两者谁的生存状态更糟糕一目了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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