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对疫情,武汉出台二十一条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经营发展( 三 )

(四)减免租金 。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3个月房租免收、6个月房租减半 。 鼓励各类中小企业发展载体减免疫情期间的承租企业租金 , 对减免租金的市级试点示范科创小微企业园、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 市财政按照不超过租金减免总额的5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不重复支持) 。 社会资本经营用房运营企业或者业主(房东)为中小企业租户减免租金的 , 各区可给予适度财政补贴 。

(五)降低要素成本 。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 工业用水、用天然气价格均下调10% 。 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水、用气等 , 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3个月内 , 由企业补缴缓缴的各项费用 , 免收滞纳金 。 对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贸流通和防疫药品、医疗设备、物资器材等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的中小企业 , 由企业注册所在区财政按照销售目录中电度电价的30%给予电费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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