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对疫情,武汉出台二十一条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经营发展( 五 )

(三)降低融资成本 。 鼓励各金融机构采取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减免手续费等其他费用成本方式 ,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 2020年小微企业新增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2019年下降不低于1个百分点 。 本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对服务疫情防控的企业和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免收担保费 , 对其他小微企业减半收取担保费 , 确保担保费率降至1%以内 。 鼓励社会融资担保机构对企业减免担保费 。 积极协调省再担保集团落实对我市的再担保费减免政策 。 对减免服务疫情防控和小微企业担保费的融资担保机构 , 市、区人民政府予以一定补助 。 对确无还款能力的小微企业 , 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及时履行代偿义务 , 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延长追偿时限 , 符合核销条件的 , 按照规定核销代偿损失 。

(四)提高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不良贷款容忍度 。 疫情期间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向中小微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不良率超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 , 且贷款规模增长的 , 合理确定其监管评级和绩效评级 。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 , 金融机构可依照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 建立特殊时期征信异议处理“绿色通道” , 创新受理和回复方式 , 提高征信异议处理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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