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第一天,老板得知整个部门怀孕了,问你该怎么办( 二 )


复工第一天,老板得知整个部门怀孕了,问你该怎么办
文章图片

4、怀孕期间的员工 , 如何休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 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 , 增加产假15天(广东 , 难产的 , 增加产假30天)生育多胞胎的 , 每多生育1个婴儿 , 增加产假15天 。
5、怀孕期间的员工 , 工资按什么标准发放?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 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 , 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 , 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
深圳现在执行的是生育医疗保险 , 还没有建立生育津贴制度 , 参保人发生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跟生育相关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 。 若员工无法享受生育津贴 , 则用人单位应按照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发放产假工资 。
复工第一天,老板得知整个部门怀孕了,问你该怎么办
文章图片

6、女职工怀孕后流产的法律权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 , 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 , 享受42天产假 。
第八条: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 , 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 , 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 , 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 , 由用人单位支付 。
7、女职工怀孕期无法从事原工作 , 如何处理?
【复工第一天,老板得知整个部门怀孕了,问你该怎么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 ,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 , 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 , 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 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 , 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
本文相关词条概念解析:
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 , 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 , 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 。 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 , 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 , 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 目前适用《劳动法》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 其中 , 企业是指我国境内的所有企业 , 包括: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 , 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 , 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是指经工商登记注册、并招用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是指通过劳动合同或通过劳动合同与其他工作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