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涨工资!人工费上调8%-10%!疫情下,这些省份明确必须调整合同造价( 八 )


疫情防控期间要求复工及疫情防控解除后复工的工程项目 , 若发包方要求赶工 , 赶工措施费由发包人承担 , 须发承包双方另行计算并明确赶工措施费计算原则和方法 。
施工企业在使用疫情防护费用时 , 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 认真做好一线施工人员的疫情防护保障 , 把防护工作做到首位 , 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健康 。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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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分担防疫费用
因受疫情影响而停工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 , 应按照法律法规、合同条款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9.10条不可抗力的有关规定 , 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担 。
疫情防控需增加的口罩、酒精、消毒水、手套、体温检测器、电动喷雾器等物资采购、疫情防控人工 , 以及被医学隔离观察的工人工资等费用 , 可计入工程造价 , 由承包人提交发包人签证认价后 , 由发包人承担 。
依规调整人工、材料价格
疫情防控期间的人工和上涨幅度超过5%的材料价格 , 有合同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 没有合同约定的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调整 。各地级以上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要尽快采集、发布疫情防控期间人工、材料设备和机械台班等市场价格信息 , 准确合理反映疫情防控期间的价格变动情况 ,发布造价信息的周期不得大于一个季度 , 精准指导疫情防控期间工程价款结算 。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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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费用计取税金后列入工程造价 , 据实调整合同价款:
1.疫情防控措施费用 。受疫情防控影响期间 , 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增加的防疫物资、现场封闭隔离防护措施、隔离劳务人员工资、通勤车辆和其他相关投入等 发生的费用 , 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情况办理同期记录并签证 , 作为结算依据 。
2.人工费 。受疫情影响增加的劳务工人工资 , 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建筑工人实名登记结果、市场人工工资和疫情影响期间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发承包双方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 , 办理同期记录并签证 , 作为结算价差的依据 。
3.材料和机械价格 。受疫情影响造成材料(设备)、施工机械等价格异常波动的 , 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实际材料(设备)、施工机械的市场价格确定相应的价差 , 发承包双方应当及时进行认价、办理同期记录并签证 , 作为结算价差的依据 。
4.施工降效增加成本 。因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导致工人和机械设备施工降效增加的费用 , 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 , 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的人工和机械消耗量可按照我市现行预算定额人工和机械消耗量标准的5%调增 , 价格由发承包双方根据相关签证确定 。
5.其他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疫情防控增加现场管理人员投入、因顺延工期发生的其他额外费用等 , 由发承包双方办理同期记录并签证 , 据实核算 。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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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疫情影响造成建设工程成本增加的处理:
因疫情造成停工损失以及成本增加的 , 合同有约定的 ,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 合同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合理分担 。
因疫情产生的停工期间费用 , 以及 人工、材料和机械设备价格上涨等 , 导致合同履行困难的 , 可 参照《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的有关规定 , 由双方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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