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天津二套房首付比例由6成降至4成?银行称未接到通知
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9日电 (魏薇)近日 , 有天津房产中介转发消息称 , 天津市购房政策出新规 , 其中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 , 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40% 。 对此 , 中新经纬采访人员向多家银行求证 , 工行、建行、交行相关工作人员均称并未接到房贷调整通知 。
中介转发消息显示 , 对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 , 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 , 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 , 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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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天津二套房首付比例由6成降至4成?银行称未接到通知】中介转发的天津购房政策新规定 来源:受访者提供
对此 , 工商银行天津市唐家口支行相关工作人员对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 , 目前没接到相关通知 。
建设银行天津市河西区永安支行相关工作人员称 , 该行二套房信贷政策没有变化 , 无论首套房是否已经结清 , 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均是6成 。
交通银行天津市某支行个贷业务经理也表示 , 该行二套房首付比例为6成 , 近期未发生变化 。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认为 , 最近很多机构都在造谣首付降低 , 因为首付是最重要的购房指标 。 疫情之下 , 各地楼市政策持续井喷 , 但随着各种政策“一日游” , 大部分城市房地产政策出台相对谨慎 , 基本以人才政策和公积金政策为主 。
据了解 , 2017年3月31日晚 ,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发布《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 , 并于2017年4月1日起执行 。
通知指出 , 在天津市无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 , 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 , 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 在天津市已有一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 , 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 , 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 (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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