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孙小果案、张扣扣案等入选2019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 五 )
一审宣判后 , 中国绿发会以浙江淘宝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为由提出上诉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10月作出二审判决 , 认为浙江淘宝公司作为信息平台服务提供商 , 本身并不参与会员用户的交易行为 , 在提供案涉服务过程中已经履行了身份审查、事前提醒等义务 。 且在收到本案诉状后及时采取删除措施 , 浙江淘宝公司将包括案涉产品在内的所有类似产品下架 , 停止了相关平台服务 。 其行为并未违反《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为网络服务提供者设立的"通知-删除"义务 , 亦不构成第三款规定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之情形 , 中国绿发会关于浙江淘宝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 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但二审判决亦指出 , 浙江淘宝公司对于卖家在其平台销售的类似本案本身不属于禁售品 , 但产品可能用于违法目的的行为 , 应加强网络平台信息管理 , 建立行之有效的检索及监管制度 , 有效履行网络运营服务商的法定职责 , 为守护好蓝天碧水肩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 。
入选理由
机动车日渐增多 , 大气污染治理难度加大 , 机动车尾气年检任务艰巨 。 网络销售的所谓"年检神器" , 是通过弄虚作假的方式规避机动车尾气年检 , 教唆或协助部分机动车主实施侵权行为 , 这种违法工具产品越"畅销" , 对大气治理和汽车年检产生的负作用就越大 。 原告中国绿发会就此提起公益诉讼 ,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速美公司道歉并赔偿大气污染环境修复费用的款项 , 专用于大气治理 , 有助于在网络时代进一步拓清大气污染责任 , 扩展了环境公益诉讼的类型 。
二审法院依据避风港规则及红旗规则 , 虽然认定网络平台服务商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 但明确指出网店应加强信息管理 , 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 , 有利于督促网络平台在销售可能用于违法目的之产品方面确立应有的责任意识 , 构建天蓝、水碧、山青的美好生态环境 。
高空抛物入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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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蒋某从小随外公外婆长大 , 学校毕业后多年无业 , 也无稳定收入来源 。 2018年年初 , 他因家庭矛盾与父母感情恶化 , 便从父母家中搬出 。 2019年8月1日 , 蒋某声称要为外公外婆讨回公道 , 手持棒球棍来到父母家 。 因父母更换了门锁 , 蒋某不得而入 , 心中顿生怒火 。 他联系锁匠上门开锁后 , 发现父母竟都在家中 , 遂与父母发生激烈争吵 。
争执过程中 , 蒋某抡起手中的棒球棍对屋内电器、窗户玻璃等一顿打砸 , 还将手边的平板电脑、手机、水果刀等物品扔出窗外 。 蒋某父母家位于14楼 , 窗户下方是小区公共道路 , 车辆、行人络绎不绝 。 蒋某抛出的物品将正常停靠的三辆轿车击中 , 造成经济损失共计4293元 , 其行为给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危险 。 事发后 , 蒋某报警投案 。
2019年11月 , 蒋某高空抛物案在上海闵行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蒋某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获得法院支持 , 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 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施行后 , 人民法院判决的首起高空抛物入刑案件 。
入选理由
现代城市高楼林立 , 随之而来的高空抛物事件屡有发生 , 对公共安全危害极大 , 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 使得人们走在建筑物下不仅要注意路面安全 , 还要警惕上空 , 防止飞来横祸 。 遏制高空抛物行为 , 保护头顶上的安全 , 不能仅靠劝诫和经济处罚 , 还需要刑法出手 。 以往司法实践中 , 对高空抛物案件通常只追究民事责任 , 由于高空抛物系"天外横祸" , 受害人往往难以举证 , 导致得不到应有赔偿 , 人民群众强烈呼吁加大对此类行为的打击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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