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圆杂志TB』瑞幸被多家美国律所提起集体诉讼?可能会受到何种处罚( 二 )
1、为什么这么多律师事务所都在召集首席原告(Leadplaintiff)?
虽然叫“首席原告(leadplaintiff)” , 但其实并不一定只有一个 , 这也就是为什么这么多美国律师事务所都在发公告召集首席原告 , 而且每个首席原告都可以有自己的律师事务所代理 。 当然也不是谁要来申请做首席原告都是可以的 , 一个案子有那么几个、十几个首席原告也就可以了 。
当这些众多的美国律所搜集到首席原告之后 , 会向法院上报 , 法院会根据这些申请者的情况确定他们是不是具有代表性 。 当然 , 受害比较严重的人往往容易成为首席原告 。
集体诉讼的律师都是全风险代理的 , 也就是说案子赢了才能拿到钱 , 而且诉讼过程旷日持久 。 不过分配赔偿金的时候 , 律师往往能拿到25%-33%的赔偿 , 尤其是瑞幸这种基本稳赢的案子 , 必然会有很多律师事务所蜂拥而至 。
2、我如果是瑞幸股东 , 要申请成为首席原告(LeadPlaintiff)么?
做首席原告有好有坏 。
(1)好处
你可以参与案件的全过程 , 律师会从首席原告那里搜集证据 , 与首席原告沟通 , 从而首席原告的诉求也就更容易实现 。
那么 , 也就是说 , 如果你是瑞幸的大股东 , 还是很有必要考虑一下去申请成为首席原告的 。 而且 , 大部分的集体诉讼案件中 , 首席原告其实都是相对可以多拿到一些赔偿的 。
(2)坏处
需要花大量的时间、还要路途奔波 , 当然这些钱都可以在案件最终获胜之后从赔偿金中优先偿付 。
但是美国的诉讼案件简单的也要一年多 , 像是集体诉讼这种 , 即便所有人都知道肯定能赢 , 真正等法院作出判决 , 拿到赔偿 , 至少要两三年的时间 。
瑞幸开庭在纽约的南区法院 , 如果你是美国西海岸的股东 , 或者甚至是在中国的股东 , 那么即便差旅食宿都可以报销 , 可能很多人也没有那个时间和精力去参加旷日持久的诉讼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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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做首席原告(leadplaintiff) , 还能拿到赔偿么?
当然!而且什么都不用做 , 只要坐等!或者说要经常查你的邮筒 。 美国法院的通讯系统还是非常古老的 , 什么文件通知都还是通过寄平邮到你家 。
只要你是集体期间(“classperiod” , 在瑞幸案件中2019年11月13日 , 到2020年1月31日)的股东 , 不管后来是不是把股票抛了 , 都可以拿到赔偿 。
只不过 , 如果你没有成为首席原告(leadplaintiff) , 那么得到的赔偿就只能根据那些首席原告(leadplaintiff)和他们的代理律师努力后得到的赔偿结果来分 。
所以 , 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 , 一个只买了很少的瑞幸股票的人 , 买完了就没有再管 , 平时也不看新闻 。 过了两三年 , 突然发现自己家邮筒里面有一封信 , 里面装着一张支票 , 是瑞幸集体诉讼的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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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选择退出制度(OptOut)
选择退出(optout)指的是:在诉讼开始之后 , 所有没有成为首席原告(leadplaintiff)的人都会收到一封信 , 问你要不要参与这次集体诉讼 , 如果你没有回复 , 就自动默认你成为这次诉讼的原告 , 最后会根据集体诉讼的判决结果收到赔偿 。
也就是说 , 只要你是瑞幸的股东 , 不需要做什么 , 自然而然可以成为集体诉讼的原告 , 如果案子赢了 , 你就会自然而然地收到赔偿金 , 除非选择退出(optout) 。
如果你选择退出(optout) , 那么 , 集体诉讼的结果就不会适用于你 , 如果你想拿到赔偿 , 就要自己提起诉讼 。
一般而言 , 大部分人不会选择退出(optout) , 但是因为作为集体诉讼中的一个普通成员 , 只能按照首席原告(leadplaintiff)争取到的结果来分钱 , 如果对得到的赔偿结果不满意 , 因为一事不再理(resjudicata) , 也不能再反驳了 。 所以 , 如果对自行起诉比较有把握的人 , 可能会选择退出(optou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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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 国内的新《证券法》也有类似的规定 。
第95条投资者提起虚假陈述等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时 , 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 , 且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 , 可以依法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 。
对按照前款规定提起的诉讼 , 可能存在有相同诉讼请求的其他众多投资者的 , 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 , 说明该诉讼请求的案件情况 , 通知投资者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 。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 , 对参加登记的投资者发生效力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受五十名以上投资者委托 , 可以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 , 并为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权利人依照前款规定向人民法院登记 , 但投资者明确表示不愿意参加该诉讼的除外 。
不过 , 国内的新证券法还是把主动权交给了法院 , 并且让投资者保护机构作为代表人 , 还加了50人的限制 。 美国证券法则把主动权交给广大原告 , 并且以律师事务所主导 , 也没有人数限制 , 相对更加灵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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