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补助标准公布( 四 )


〔责任单位:民政厅、省委组织部、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应急管理厅、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 , 坚决落实好上述政策措施 , 坚决防止简单搞平均主义、普遍享受政策 , 切实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平 。 各级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要加强督促检查 , 确保各项关心关爱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民政部门要牵头协调落实好关心关爱一线社区(村)工作者的政策措施 , 组织、宣传、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退役军人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相关政策措施和资金保障落实工作 。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 , 把关心关爱工作做细做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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