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最高法发布第三批全国法院服务保障复工复产典型案例( 五 )
案例10
黑龙江王某某、姜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
案情简介
王某某、姜某某共同经营一家大型养猪场,为扩大生猪养殖规模,二人先后向刘某、白某某借款134万元,后因未偿还全部借款,刘某、白某某将二人诉至黑龙江省鸡东县人民法院 。判决生效后,因二人不履行法律义务,刘某、白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法院积极促成双方自愿达成了分期履行和解协议 。但随着疫情的发生,申请执行人担心被执行人无法按期履行和解协议,遂要求法院依法拍卖养猪场 。
鸡东县人民法院经过分析研判,认为疫情期间难以进行正常的生猪屠宰及运输,若强行启动司法拍卖,容易造成财产价值大幅贬损,将会对双方当事人造成不可弥补的经济损失,还可能对疫情期间猪肉市场稳定造成影响,决定再次促成双方和解 。经过反复多次沟通,申请执行人同意待疫情结束后启动执行,被执行人承诺疫情结束后立即履行全部义务,双方再次达成了执行和解 。
典型意义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考虑到被执行人经营的是一家大型生猪养殖场,若在疫情期间强行启动评估拍卖程序,不仅会造成养猪场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申请执行人面临无法实现全部债权的风险,还可能对当地猪肉市场供应及猪肉价格稳定造成消极影响 。人民法院主动服务大局,着眼执行的长远效果,既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还对维护疫情期间市场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
案例11
四川某纺织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
案情简介
申请执行人某银行成都双流支行因其与某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该支行于2020年1月15日向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了查封,其中冻结被执行人之一的某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银行存款50余万元 。该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长期为生产口罩、医用纱布等下游企业提供优质棉纱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口罩需求量剧增,与该纺织有限责任公司长期合作的口罩、医用纱布生产企业急需其提供的棉纱进行防疫物资生产,但因资金冻结,该纺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销售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影响了棉纱的及时供应 。
2月19日,双流区人民法院了解该案情况后,为充分保障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和储备,迅速与申请执行人某银行成都双流支行联系,经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沟通,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 。2月20日,由于银行盖章申请流程较慢,双流区人民法院秉承特事特办、从快处置原则,与申请执行人电话沟通,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保全措施,并形成电话笔录,双流区人民法院依法快速进行解封 。目前该企业已恢复正常生产 。
典型意义
因被执行人系为生产口罩企业提供棉纱等重要物资的上游企业,为及时帮助企业恢复生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及时回应抗疫一线企业的迫切需求,组织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沟通协调,为双方达成和解提供了便捷、快速、高效的司法服务,最终,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达成了执行和解,充分保障了抗疫一线的物资供应 。
案例12
北京中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案
案情简介
该案判决确定双方互负义务,中某实业公司应向某电子科技公司支付货款,某电子科技公司需向中某公司交付设备 。疫情发生后,被执行人中某公司的1万余名安保人员承担了北京、武汉等多地的地铁安检和航空安保工作 。因法院在案件执行中依法冻结了该公司的基本账户,导致安保人员工资无法正常发放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执行调查,并通过北京法院“云法庭”组织双方当事人谈话,推进执行和解 。经过反复劝说和多次协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约定被执行人先期给付申请执行人货款1000万元,通过法院扣划领取,后续1000万元分两期支付,待货款给付完毕且疫情结束后,申请执行人将线下向被执行人交付涉案机器设备 。与此同时,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解除对被执行人银行基本账户的冻结,并由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提供个人名下一套位于海口的房产作为担保 。
推荐阅读
- 7月:广州中小学7月22日起放暑假 幼儿园参照执行
- 阿胶山东发布两项阿胶鉴定地方标准 推动阿胶行业发展
- 中美科学家即将发布最新论文,推进新冠病毒宿主研究
- 2019年《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 山西省消协发布消费警示:科学选购儿童口罩
- 首站“山东人游烟台”首站来到青岛 发布千万惠民消费券
- 两部委发布降物流成本新政:鼓励大型物流企业市场化兼并重组
- 财政部发布指引弱化盈利考核 引导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
- 财政部发布指引弱化盈利考核财政部发布指引弱化盈利考核 引导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
- 集颜值和实力于一身的影像旗舰vivo X50正式发布,售价仅3498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