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楼市」调查显示“违规经营贷”较少房价暴涨也不实( 三 )


━━━━
经营贷“利诱”与现实担忧
作为纾困中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资金窘状“及时雨”的经营贷款 , 原本是为了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 甚至有时候还会有一些贴息 , 是一种惠民融资产品 , 也是被明令禁止流入楼市的 。
要知道 , 银行贷款都有着明确用途设定 , 借款人必须按照用途去使用 , 不得挪做它用 。 不是钱到手了 , 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 但现实问题是 , 经过部分中介和企业主腾挪操作后 , 经营贷款最终往往变成了违规向楼市“输血”暗道 。
因为 , 经营贷和房贷经常会存在利息差额 , 甚至贴息等情况 , 对购房人而言用经营贷套取贷款比房贷更划算 。 在这种蕴藏利益面前 , 资金压力大或者有投机心理的购房人 , 在一些中介机构甚至银行的诱导下 , 就会利用新设公司或者购买公司骗取经营贷 , 用于支付首付款或者先多方筹集资金付全款 , 然后再用房子抵押贷款偿还之前过桥借贷 。
以深圳为例 , 今年2月29日深圳市出台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的实施办法 , 明确了2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获得深圳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 可享受实际支付利息的50% , 最长6个月最高100万元贴息政策 。
新政实施之后随即有消息传出 , 该类贷款只要名下有一套红本在手的房子以及注册公司就可以尝试申请 , 至于政策所要求的“必须拥有一个持股20%以上、经营满两年的公司”“购销合同”等条件 , 则可以通过中介花钱购买 。 在经过银行随机抽取的评估公司衡量后 , 一般可贷到评估价7成 。
更有甚者 , 投资客可以先向银行或第三方拆借一笔资金 , 加上自有资金全款买房;接着利用作假方式(如购买购销合同等) , 使得自己名下小微企业具备申请低息贷款资质;再把刚买的房抵押给银行 , 套出贴息后低廉经营性贷款;最后用这笔贴息贷款把之前的欠款还掉 , 名下还多了一套房 。
“这涉及个人骗贷 , 但又往往不是个人单独所为 , 而是一条灰色的利益产业链 。 例如 , 在这一过程中有房屋销售人员的推介、银行或其他金融部门的配合等等 , 甚至是从中获取利益 。 ”对于这种违规行为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王玉臣表示 , 对于个人而言往往会面临停贷;对于公司和金融机构往往会给予罚款 , 有的高达数百万甚至更高 。 但巨大利益面前现实就是屡禁不止 , 死灰不断复燃 。
针对后续处置问题以及是否会影响中小企业正常信贷业务 , 深圳银保监局称 , “房抵经营贷”不会采取一刀切全部抽贷政策 , 但对于排查发现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贷款要限期收回 。 银行要继续按照银保监会要求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 不要因业务规范而影响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正常生产经营的信贷支持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