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投资者运用适当性义务要求卖方机构赔偿是否必须以产品清算为前提( 三 )


4、合同目的根本无法实现 。
有鉴于此 , 我们建议投资者在维权时 , 先采取发函等救济方式向发行人主张赎回或兑付 , 取得产品无法清盘或发行人经济困难无法兑付的材料 。 若无法联系卖方机构 , 或发行人怠于对底层资产采取变现处置措施的 , 投资者保存好相关证据 , 也能为维权时证明损失提供一定帮助 。
文:徐沁芳(星瀚公司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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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投资者运用适当性义务要求卖方机构赔偿是否必须以产品清算为前提】本文信息仅作一般性参考 , 不应视为针对特定事务的法律意见或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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