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影响上亿人!银保监会重磅文件发布( 四 )


为尽可能地保证现有互联网贷款业务的连续性和保护客户权益 , 《办法》按照“新老划断”的原则 , 设置2年过渡期 。 《办法》实施之日起 , 新增业务应当符合《办法》规定 。 过渡期结束后 , 商业银行存量互联网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规定 。
为强化现有存量业务的规范 , 《办法》规定实施之日起一个月内 , 商业银行应当将业务规划、风险管控措施、存量业务、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情况报告监管机构 。 监管机构在对上述报告进行评估时发现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 , 应当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商业银行存量业务需要整改的 , 应对照《办法》制定相应的过渡期整改计划与上述报告同步报告监管机构 , 由监管机构监督其有序实施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