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制造的文字狱( 四 )


五、不许人民说可以反抗暴君 , 可以对暴君报复的话——如“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 , 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 , “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仇”等章 。
六、不许说人民应该丰衣足食—一如”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也轻 。今也制民之产,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梁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 。此惟救死而恐不瞻,奚暇治礼义哉?”等章 。
七、不许说人民有地位和权利的话——如“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等章 。
总起来说 , 凡是侵犯到统治者的话 , 以及主张应该把人民当做人看待的话 , 哪怕是极细微的一点 , 全都要被查禁删去 。但也有与这些无关的平常的话也被删节 , 如《离娄》篇《齐人有一妻一妾》章就被删去 , 这原因大概是由于这故事是讽刺那些虚伪粉饰只在口头说漂亮话而做的事却极其无耻下流的人 , 和朱元璋口口声声说是爱民如子 , 实际上却是暴虐残杀的行为有些相似 , 所以他看了也不顺眼 , 便将它删去了 。著作检查到了这样细微严密的地步 , 这在明代以前是不曾有过的 。
刘三吾这样奉承主子 , 照理该得到主子的信爱了 , 然而朱元璋对他却并没有放弃忌刻之心 , 结果刘三吾还是因文字得祸 。《景泰实录》七年八月 , 大学士陈循劾考官刘俨等疏云:
洪武三十年,礼部会试贡士,考官刘三吾等出题,内有讥讽朝廷及凶恶字,并考试有不公 。御史劾奏,治以重罪 。
这“讥讽朝庭及凶恶字”是如何 , 实录没有说 。但据《千顷堂书目》引当时长史黄章等《薄福不臣榜文》载:“黄章与侍读张信······等十余人翻阅学士刘三吾主考会试落第卷 , 以不用心批点 , 且所进卷有气交而万物成 , 及至尊者君 , 至卑者臣等语 , 坐罪 , 置于法 。”这两句为什么竟牵扯到“讥讽朝庭”或是“凶恶”上面 , 没有解释 , 今天我们也无法明白了 。至于“置于法” , 据《明史》本传则是判了个充军到边远地方的罪 。
对文人学士的无好感、不信任 , 半通不通的学识、文理 , 由自卑感而产生的猜疑、忌讳 , 由低微出身而产生的强烈报复心理······ , 朱元璋身上这种种阴暗、刻毒的基因交互作用 , 最终涂抹成文祸史上最荒唐、最恶劣、最惨无人道的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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