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 《人民的名义》被诉抄袭案终审判决( 三 )


【小说 《人民的名义》被诉抄袭案终审判决】综上 , 二审法院认定李霞的请求不能成立 , 不予支持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三)(四)(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2020年5月26日 , 二审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二审案件受理费一万四千七百元 , 由李霞负担 。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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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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