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胶州一企业生产不合格一次性口罩被罚款9900元

半岛网6月9日讯 青岛环康防护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护安康牌一次性防护口罩不合格,被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9900元 。
2020年4月26日,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的生产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生产的护安康牌一次性防护口罩外包装箱及内包装盒上标注有:执行标准:GB/T32610-2016等内容,每箱40盒,每盒50个口罩;口罩标签及外包装上无产品防护效果级别、生产日期, 不符合GB/T32610-2016《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要求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的规定 。
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9900元;没收违法所得14000元 。
【青岛胶州一企业生产不合格一次性口罩被罚款9900元】半岛网采访人员 宫昌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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