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报|董事会成员互提罢免 顺利办“宫斗“始末( 四 )


对于彭聪于6月1日提交的12项临时提案 。 顺利办有独立董事认为 , “临时提案人的提议系针对参加免除其董事长、总裁的董事会会议的董事的恶意行为 , 系针对公司正常履职的监事的恶意攻击 , 且意图通过改选董事会实现对公司的实际控制 。 ”
但上述顺利办高管认为 , “对股东提出的股东大会提案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查且拒绝将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超越了董事会权限 , 非法剥夺了股东权利 。 公司法第102条第二款: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 , 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 , 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 , 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 ”
不过 , 顺利办6月4日的公告显示 , 北京德恒(天津)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 , 顺利办董事会将股东临时提案不予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依据及相关决定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采访人员就上述项目数次致电顺利办证券事务部 , 电话未获接听 。
顺利办“宫斗”大戏愈演愈烈 , 纷争如何演绎 , 还待观察延期后的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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