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登新视点|董登新:优化上证综指的几点建议( 二 )
(5)指数权重再分配及权重上限再设计
【董登新视点|董登新:优化上证综指的几点建议】由于上证综指采用总股本(总市值)加权 , 这直接导致金融股和地产股占据了超高的权重 , 并直接“操纵”了上证综指的涨跌 。 原因很简单:我国金融股、房地产股绝大部分都是超级大盘股、大市值股 , 而且它们大多在内地和香港两地同时挂牌(A+H股) , 如果按总股本、总市值来加权计算上证综指 , 这显然会严重夸大A股权重作用 。
与此同时 , 在一个高度“散户化”的A股市场 , 股民并不喜欢大盘股 , 尤其像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这样的超级大盘股 , 它们的总股本居然高达2000亿股以上 , 这样的股票一般不受股民欢迎 , 股民认为这类超级大盘股不易操纵股价、不易短炒 , 因此 , 工农中建四大银行股的股性不活 , 股价波动区间很窄 , 但它们却在上证综指中占有极高的权重 。 相比之下 , 这样的大盘股也就变成了上证综指的“晴雨表” , 它们的股价长不高 , 上证综指就长不大 。 这是一个怪圈循环!
截止2020年6月11日 , 上证综指行业分布及权重比例(其中个股权重均有上限制约):
本文插图
作为综合指数 , 上证综指既要真实反映上交所全体上市公司股价的总体走势 , 也要反映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及行业代表性 。 就目前的上证综指行业权重而言 , 金融地产及工业股合计权重竟逼近50% , 而互联网企业及新经济公司的行业权重地位并不明显 , 尤其是自去年科创板推出后 , 上证综指应考虑在样本股行业权重分配上 , 可以适当调低金融地产股权重上限 , 并同时留给科创板公司更高的权重上限 , 这是值得我们认真研究的重大问题 。
(6)成份指数——道指DJIA经验借鉴
道琼斯指数DJIA及标普500指数虽然都是成份指数 , 但它们却完全剔除了外国公司 。 尤其道指DJIA是一个仅覆盖30只成份股的指数 , 它不以市值为权重 , 却以股价为权重 , 这使得股价越高的股票权重越高 , 进而对指数影响越大 , 因此 , 在成份股的选择上 , 它剔除了极端高价股和低价股 , 并尽量保证成份股在股价和行业分布上的代表性 , 以此来表达其样本股的代表性 。
在道指DJIA30只成份股中 , 辉瑞制药最新收盘价为33.75美元 , 其他29只成份股最新收盘价均高于40美元 , 而最高股价为苹果338.8美元 。 因伯克希尔股价超过27万美元 , 亚马逊股价超过2500美元 , 谷歌股价超过1400美元 , 它们属于“极端”高股价 , 因此 , 道指DJIA没有将其纳入成份股 。 与此同时 , 道指DJIA虽仅有30只成份股 , 但它较好地兼顾了其行业先进性及代表性 , 比方 , 1999年道指首次引入NASDAQ成份股 。 在目前美股十大市值股中 , 道指DJIA成份股仅纳入了苹果、微软、维萨卡、强生4只股票 , 却放弃了谷歌、亚马逊、facebook、伯克希尔、沃尔玛 , 这正是综合考虑股价及行业代表性所做出的选择 。
附:上证综指30年走势图
本文插图
本文为***作者原创 ,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