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4类罪犯可在社区悔过自新!《社区矫正法》7月1日实施( 二 )


协同化推进社区矫正共治共享
建立了审判、检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之间联席会议、联合执法检查、信息对比等衔接配合制度机制 。
智能化提升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效率
在全省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 , 规范设置宣告、刑罚执行、心理矫治、档案管理等功能分区 , 形成监管教育“一站式”工作平台 。
云南这样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
一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 , 强化社区矫正依法治理
【这4类罪犯可在社区悔过自新!《社区矫正法》7月1日实施】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 , 制定了《云南省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方案》 , 在全省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 。
召开新闻发布会、制作以案释法专题片、录制电视访谈节目、制作宣传手册、挂图等多种形式 , 向社会公众全面普及社区矫正法律知识 , 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知晓率 。
全省各级社区矫正机构通过组织开展集中观看、集中考试、集中学习、集中承诺“四个一”活动 , 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法制教育 , 增强法制观念 , 提高守法意识 。
二是建立健全制度体系 , 强化社区矫正系统治理
根据《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精神和内容要求 , 开展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专项大调研活动 , 以问题为导向 , 全面了解社区矫正相关情况 , 提出创新务实的对策措施 。
三是深入推进机制建设 , 强化社区矫正综合治理
成立云南省社区矫正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 明确职责任务 , 建立统筹协调机制 。
指导市、县两级参照省级标准加快建立社区矫正委员会 , 加强各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 , 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 , 实现评估、衔接、监管和奖惩等执法各环节的无缝衔接 。
四是提高教育矫正质量 , 强化源头治理
按照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的要求 , 不断创新教育矫正内容、载体和方法 , 深化社会参与机制 , 拓宽社会参与渠道 , 通过政府购买等途径 , 鼓励社会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教育矫正及帮扶工作 。
把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分段教育与分类教育、心理矫正与行为矫正结合起来 , 切实提高社区矫正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
积极协调教育、民政、人社等部门 , 落实相关帮扶政策 , 最大限度地减少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的社会诱因 。
五是重视信息技术运用 , 强化社区矫正科学治理
打造“智慧矫正”中心 , 形成移动互联、智能应用和信息共享的信息化管理模式 。
完善系统网络审批报请流程 , 提高调查评估效率 , 保障法院速裁案件要求;推进检察院社区矫正对象数据信息比对 , 防止人员脱管漏管;共享公安人口动态数据信息 , 加强日常行为管控 。
按照《社区矫正法》规定 , 对符合条件的重点矫正对象将佩带电子腕带 。
发布会还有哪些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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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进行矫正 , 由哪个部门对他们进行监督管理?
由县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主管 , 社区矫正机构和全省1400余个司法所 , 具体履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职责 。
对矫正对象管理措施主要有哪些?
主要具体管理措施有:一是组建一个矫正小组 , 二是掌握核实情况 , 三是严格外出审批 , 四是进行奖惩 , 五是使用电子定位装置 , 六是处置突发事件 。
矫正对象如违规违法 , 将怎么处理?
社区矫正机构将根据根据情节轻重 , 一是社区矫正机构依法予以训诫、警告 , 依法给予佩戴电子定位装置;二是依法提请公安机关予以治安管理处罚;三是依法提请人民法院及其他决定机关撤销缓刑、假释 , 收监执行 。
《社区矫正法》即将实施 , 检察机关如何加强对司法行政机关监管活动的监督?
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 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 发现社区矫正工作违反法律规定的 , 依法提出纠正意见、检察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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