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人被处理!四川旺苍致3死煤矿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六 )


3.段远刚 , 男 , 32岁 , 中共党员 , 福庆乡副乡长 , 分管煤矿安全工作;落实上级煤矿安全工作部署有差距 , 对厚信煤业安全生产状况监督检查不够 , 跟踪督促煤矿隐患治理不到位 , 对厚信煤业违法违规组织生产行为制止不力、报告不及时 。 应对此次事故负重要领导责任 , 建议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
4.陈正兴 , 男 , 56岁 , 中共党员 , 福庆乡驻厚信煤业安监员 , 业务上受旺苍县应急管理局领导;落实上级煤矿安全工作部署有差距 , 跟踪督促煤矿隐患治理不到位 , 对厚信煤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后违法违规组织生产行为制止不力、报告不及时 。 应对此次事故负直接监管责任 , 建议由旺苍县纪委监委对其予以监察立案调查 。
旺苍县应急管理局(3人)
5.张洪 , 男 , 44岁 , 旺苍县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 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级煤矿安全工作部署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管工作主要责任清单》不到位 , 疏于对煤矿安全监管人员和驻矿安监员的教育、管理 , 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不深入 , 对厚信煤业违规布置采煤作业点组织生产行为失察 。 应对此次事故负重要领导责任 , 建议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
6.康前旭 , 男 , 51岁 , 中共党员 , 旺苍县应急管理局分管煤矿安全负责人 。 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级煤矿安全工作部署不到位 , 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不深入;事故当日7时许收到福庆乡有关情况报告后 , 对厚信煤业违规布置采煤作业点组织生产行为查处不及时 。 应对此次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 , 建议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 。
7.周喜星 , 男 , 55岁 , 中共党员 , 旺苍县应急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股负责人 。 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级煤矿安全工作部署不到位 , 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不深入 。 应对此次事故负重要责任 , 建议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
旺苍县委、县政府领导(3人)
8.吴健 , 男 , 43岁 , 旺苍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 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不够到位 , 组织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不够深入 , 未有效督促旺苍县应急管理局、福庆乡党委政府加强对厚信煤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后的安全监管工作 。 应对此次事故负领导责任 , 建议给予诫勉 。
9.李安龙 , 男 , 48岁 , 中共党员 , 旺苍县政府副县长 , 协助县长分管县应急管理局 。 贯彻落实煤矿安全工作“三个清单”和2019年7月26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不够到位 , 组织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不够深入 , 对旺苍县应急管理局、福庆乡党委政府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检查不够 。 应对此次事故负重要领导责任 , 建议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
10.蔡伟 , 男 , 31岁 , 中共党员 , 广元市水利水电质量监督站管理六级领导职务、挂职旺苍县政府副县长 , 联系厚信煤业 。 贯彻落实煤矿安全工作“三个清单”不够到位 , 未完全落实每月到包矿企业督导检查1次的工作要求 , 对厚信煤业违规布置采煤作业点组织生产行为失察 。 应对此次事故负重要领导责任 , 建议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
(三)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旺苍县厚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在四川煤监局川北分局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旺苍县应急管理局仅同意维修采煤工作面的情况下 , 借整改之名布置非法作业点组织生产;所设安全管理机构均未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 安全管理断档;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混乱;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发生事故后迟报事故;对此次事故负主体责任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7号)第十五条的规定 , 建议处罚款70万元 。
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80号)和《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 , 建议由旺苍县人民政府依法对旺苍县厚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淘汰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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