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拘留!

【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拘留!】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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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8日,宝昌镇居民范某(女)拨打110报案称:6月27日晚开始,有多人多次给其打电话问其提供什么服务,对方均称是从微信群里看到的。
接警后,太仆寺旗公安局网安大队随即对该案展开调查。经查,信息来源于赤城货车司机刘某在其微信群中发布过信息称:198******太仆寺旗小姐......
2020年7月3日,太仆寺旗公安局网安大队将违法嫌疑人刘某传唤至太仆寺旗公安局,刘某交代2020年6月26日,因拉货运费一事,与范某产生隔阂,当晚在其手机微信中6个微信群里发布上述信息诽谤范某。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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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发布虚假信息捏造事实故意诽谤他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法行为,太仆寺旗公安局网安大队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诽谤还可能触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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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技术的普及,有些人不经利用网络平台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那么,利用网络进行诽谤的达到什么程度才算犯罪,网络侮辱诽谤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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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锡林郭勒日报社
监审:贺玉萍
责编:爱丽思
编辑:马 昕
校检:魏子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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