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女子西安买房已3年,卖家却称父母无法接受突然毁约,要求返还

夏女士是外地人 , 孩子在西安上班 , 前几年 , 她来到西安 , 和孩子一起在太华南路中天锦庭小区居住 。 2016年 , 她从邻居处得知 , 楼上金先生因工作调动 , 急于出售自己的房屋 , 于是联系金先生看房 , 那是套建筑面积为85.44平方米的毛坯房 , “我想着买了自己住 , 孩子住楼下 , 挺方便 。 ”
2016年11月5日 , 买卖双方在中间人的见证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 买卖双方、中间人各持一份 。 合同约定 , 夏女士购买金先生名下的中天锦庭小区的毛坯房一套 , 总价款为53万元 。 签完合同后 , 购房合同、契税发票等房屋所有手续也均移交给了夏女士 。
合同还约定 , 先付30万元 , 办理过户手续时再付尾款 , “当时 , 房产证还没下来 , 我们说好的 , 房产证满两年后 , 卖家及时协助办理房屋过户各项相关手续 , 在房屋所有权证下发之日起三年内 , 双方办完过户手续 。 ”夏女士说 。
房屋|女子西安买房已3年,卖家却称父母无法接受突然毁约,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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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新华社采访人员 罗欢欢 摄房产证下来后卖家不配合过户 还申请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当日 , 夏女士即通过中国建设银行手机银行向卖家转账第一笔购房款27万元 , 2017年1月11日 , 夏女士按照合同约定向卖家支付第二笔购房款3万元 。
签订合同当天 , 卖家金先生即向夏女士交付了房屋钥匙 , 并一起向物业提交买卖合同复印件 。 2017年 , 夏女士对房子进行装修后入住至今 , 期间的物业费、水电费、暖气费等费用均由她承担 。
2017年6月28日 , 这套房子的所有权证下来了 , 2019年6月已满两年 , 具备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的条件 。 夏女士曾多次联系金先生要求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 但对方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办理 , “6月28日 , 房产证已满三年 , 金先生仍未配合我办理过户 , 已构成违约 。 期间 , 他曾表示说 , 房子卖便宜了让我补50万 , 我没同意 。 ”
夏女士说 , 2016年 , 她买的时候也是按照市场价买的 , 当年原本在其他楼盘预定了房 , 但是想着这里方便 , 就把那个房退了 。
更让夏女士没想到的是 , 7月7日 , 卖家金先生向西安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 , 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返还房子 。
卖家称父母无法接受要求返还房屋7月9日中午 , 华商报采访人员联系上金先生 , 他承认的确和夏女士签订过房屋买卖合同 , 是家里人不同意 , 所以才想要回房子 。 采访人员询问是不是因为房价上涨所以反悔了?他说不是 , 要采访和他的律师联系 , 后来又说不接受采访 。
华商报采访人员在仲裁申请书上看到 , 金先生的事实与理由是:2016年 , 因经济困难急需用钱 , 于2016年11月5日和买家签订合同 , 合同约定 , 将房子以低于购买价的价格出售给被申请人 。 因该房屋部分房款是由父母支付 , 父母知道之后无法接受 , 故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 申请解除合同并返还房屋 , 申请人金先生除退还购买款外 , 愿意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
“看到房价上涨 , 他自己违约 。 ”夏女士气愤地说 , 希望司法部门能保护守信者的合法权益 , 维护社会诚信和市场交易 。 她也打算就此事提起反诉 , 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 , 并按照同约定支付15万元的违约金 。
夏女士还拿出了2018年中间人钟先生出具的一份证明 , 证明中称 , 当初卖房时 , 金先生表态说 , 房子已空置3年 , 诚心出售 , 就算以后涨到2万一平米也绝不变卦 。
律师说法房价上涨属正常商业风险 卖家已构成违约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朝泽:卖家解除合同的理由 , 法律上很难成立 。 《商品房买卖合同》只要是金先生本人签订的 , 他对房屋有处置权 , 双方意思表达真实 , 那么 , 《商品房买卖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 如果买方不同意就不能解除 , “房价是签订合同后涨价的 , 所以 , 金先生提到的解除合同的理由 , 从法律上很难成立 , 买方有权利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 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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