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出规定对干部“大胆容错”,现实中怎么操作?

新京报讯(采访人员 王俊)近日 , 北京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容错纠错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 明确对干部六类失误“大胆容错” , 可不追责或减轻问责 。

 

采访人员注意到 , 干部容错纠错机制此前已在山东、江苏、陕西等多省份建立 。 2018年中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 , 曾对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专门提出要求 , 这也是中央首次从制度层面作出规定 。

 

多地出规定对干部“大胆容错”,现实中怎么操作?。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 , 容错机制的目的是保护干部的担当精神 , 鼓励干部大胆创新 。

 

为何设立容错免责机制?

——“容错机制是为保护提升官员改革精神”

 

干部容错免责机制最早可追溯至2014年左右 。 2014年4月 , 浙江诸暨、温州相继出台相关文件 , 提出建立容错免责机制 。 此后 , 干部容错机制的探索不断延伸 。

 

2015年5月 , 青岛西海岸新区出台《青岛西海岸新区干事创业容错免责庸政懒政严肃追责暂行办法》 , 这被认为是山东首个建立干部容错免责机制的区域 。 2015年12月 , 杭州市出台《关于建立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 , 探索建立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 , 同时明确了两类免责情形 。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 , 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 , 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 , 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 。

 

自此 , 各地探索干部容错免责机制开始提速 。 山东济南、山西临汾、江苏泰州、浙江余姚等地先后出台有关容错机制的文件 。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 , 容错机制的目的在于保护、提升官员改革精神 。 “改革创新过程中 , 可能会出现失误、瑕疵 , 有些干部怕犯错、出问题 , 改革中比较保守 , 不敢做不敢为 , 所以出台容错机制是必要的 , 可以保护干部的担当精神 , 鼓励干部大胆创新 。 ”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课题组2015年一项针对领导干部的调研显示 , 对于“为官不为”的原因 , 62.16%的调查对象认为与“对落实责任从严的恐惧 , 害怕问责而不为”存在关联;41.89%的调查对象认为与“对纪律约束从严的疑惑 , 不清晰红线、底线而不为”存有关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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