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出规定对干部“大胆容错”,现实中怎么操作?( 四 )

随着各地干部容错免责机制逐步进入细化阶段 , 有声音指出 , 地方容错机制在实践中的运用仍难以把握 。

 

重庆市北碚区纪委常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陈丽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坦言 , 各地对容错纠错机制仍处于探索阶段 , 把握尺度不一 , 缺乏规定指引 。 北碚区的机制虽然已经出台两年多 , 但一直处于谨慎使用的阶段 , 且形式上几乎由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提出 , 很少有本人提出的案例 , 已处理的容错案件事实大多较为简单明了 。

 

“基层干部渴望看到一张‘明白纸’ , 须从顶层设计上对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完善细化 , 提倡常态化运用 。 ”陈丽君建议 , 探索容错纠错案件的通报机制 , 总结提炼一批示范性强的容错纠错典型案例 , 突出以案释规 。

 

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盛明科也曾撰文称 , 各地出台的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方案 , 容错纠错的程序模糊、泛化等问题突出 。 为此 , 需以“错误认定民主化”“容错过程公开化”等原则为指导 , 将容错纠错的操作流程、具体程序进行完善和细化 。

 

他认为 , 需在明确容错纠错机制由谁来建构、由谁来认定、由谁来实施和由谁来监督的基础上 , 从申请、核实、认定、处理、反馈、免责等环节入手进一步细化操作程序 , 制定科学可行的容错“操作手册” 。

 

新京报采访人员 王俊

编辑 陈思 校对 李立军

多地出规定对干部“大胆容错”,现实中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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