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收益|公共收益被侵占,业主维权成本高,要回公共收益怎么就那么难?( 二 )


常忽悠未设业委会 账目不公开在南四环附近的一个小区 , 并未成立业委会 , 小区入住6年以来 , 地面停车位一直被物业公司出租 , 因此产生的收益 , 业主从未得到 。
“还有电梯广告费、快递柜入场费等 , 这些公共收益业主从未见过 。 产生的收益与资金去向 , 物业公司也不进行公示 。 ”一名业主表示 , 小区住宅的公共区域 , 产生的费用应属于业主共有 , 不应该是物业公司的外快 。
该小区物业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表示 , 小区地上车位的停车备案手续齐备 , 经营合法 , 与电梯广告费、快递柜入场费等经营收入作为物业公司收入的一部分 , 与物业服务总成本支出一并列入整体经营核算中 。
“很多业主对此政策了解不多 , 也让物业公司有了‘忽悠’业主的机会 。 业主询问公共收益的时候 , 物业公司就告诉业主 , 这钱用在了补充物业费上了 。 ”物业管理专家童超表示 , 多年来 , 应归属业主所有 , 并可用于小区建设、业主大会、业委会日常开支的公共收益常常被物业企业非法侵占 。 公共收益的使用应遵守新物业管理条例 , 由业主共同决定 。 “对于小区中产生的公共收益 , 需要形成更有效的利用方式和监管途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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